药品展示

建曲

日期:2018-12-18
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50020666

产品类别:中药

所在地区:重庆

剂型:曲剂

规格:每块装10g

生产地址:重庆市壁山区大路街道前锋一社

批准日期:2017-11-21

药品本位码:86901065000014

适应症

解表和中。用于寒热头痛,食滞阻中,呕吐胀满。

不良反应

尚不明确。

相关疾病

功能性消化不良,偏头痛,偏头痛

禁忌

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
注意事项

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
3.不适用于风热感冒,其表现为发热明显,微恶风,有汗,口渴,鼻流浊涕,咽喉肿痛,咳吐黄痰。4.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5.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,或症状加重,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、心悸等应立即停药,并去医院就诊。
6.小儿、年老体弱者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类型

OTC甲类

医保

非医保

外用药

有效期

12个月

国家/地区

国产

药物相互作用

1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
2.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药物毒理

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。

药代动力学

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。

贮藏

密闭,防潮,防蛀。

用法用量

煎服,一次15~30克,一日2次,儿童减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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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信息

所在地区:重庆

编号:渝20150074

分类码:Y

机构代码:91500227750051405H

法定代表人:曾学锋

发证日期:2015-12-22

有效期至:2020-12-21

发证机关: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
签发人:柏朝诗

日常监管机构:璧山区分局

日常监管人员:邹胜强 王承红

监督举报电话:12331

企业负责人:卿勇

质量负责人:刘飞

注册地址: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前锋村一社

生产地址: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前锋村一社:中药饮片,曲剂,毒性饮片***

生产范围: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前锋村一社:中药饮片(净制、切制、炒制、煨制、烫制、煅制、�制、煮制、蒸制、酒炙、醋炙、盐炙、姜汁炙、蜜炙、油炙、药汁炙),曲剂(建曲、胆南星、半夏曲),毒性饮片(净制、切制、煮制、药汁炙)**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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